YMCA(Young Men's Christian Association)亦即基督教青年會,西元1844年創立於英國倫敦,而後再逐漸擴展至全世界各地。
一百七十多年來,YMCA一直本著基督服務的精神,透過教育、文化、技藝、體育、社團服務等有關事工的推行,培養青少年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之均衡發展;同時透過世界各地青年的交流活動,擴展國際友誼的領域,以促進世界人類的和平。
YMCA是以國際青年教育團體的角色,來進行各項服務,目前全世界YMCA活動網已遍及120多個國家,會員人數已達2,500萬人
組織宗旨及目標
宗旨-團結青年同志、發揚基督精神、培養健全人格、建立美滿社會。
會訓-非以役人、乃役於人。
使命-發揮耶穌基督之愛和服務的精神,結合有心貢獻人士,推動各 項事工及活動以培養靈、智、體、群的健全人格,建立和諧美滿社會。
巴黎本旨
西元1844年,由喬治威廉等12名青年,在倫敦創立的YMCA迅速地傳播到世界各地,並且成立許多YMCA組織。1855年8月22日八國38個YMCA組織中的99位青年代表們,齊聚巴黎,他們因對耶穌基督共通的忠誠而彼此締結;並一致認同為了對所有青年有所貢獻,必須要集合大家的力量一起為理想而努力。於是,他們將存在他們心中的認知紀錄下來,制定成一個基準。這便是今日眾所週知的「巴黎本旨」。巴黎本旨在一百年後的世界YMCA協會成立百年紀念大會上再度被重申,非僅如此,它更被視為重整基督教運動的一項重要文獻。巴黎本旨:「基督教青年會之旨趣,在聯合同道青年,即凡願按照聖經奉耶穌基督為上帝與救主,心信躬行為其門徒,更願協力推展天國於青年之間者。」
康帕拉原則
第六屆YMCA世界協會大會,於1973年7月18日至25日在非洲鳥干達首都康帕拉舉行,共有58個國家之YMCA代表約438人參加,會中重新認定保特「巴黎本旨」原文。巴黎本旨是表達基督為此一聯合各宗派之世界性團契運動的中心,一致採取開明的會員政策,以廣納不同的信仰、年齡、性別及社會背景的人士。
巴黎本旨並不是要限制任何基督教青年會所規定的會籍條件,而應由世界協會之成員個別審慎酌訂。巴黎本旨聲明,世界協會之成員其有絕對自由採用其他詞語,以及表達YMCA的目的,俾能符合其服務對象的需要及願望,只要YMCA世界協會認為此等用語與巴黎本旨吻合即可,故認識青年會在今日世界中的特性,確認巴黎本旨的行動,即凡YMCA及其會員是與上帝同工的。
故附加下列「康帕拉」原則:
一、謀求全人類平等機會與正義。
二、致力及維護人與人的關係,以愛心了解其特有的環境。
三、致力及維護YMCA及社會中之組織與制定以包容那些忠實,有深度及創造力的事情。
四、致力及維護領袖人才及事工的典範,以見證基督徒多方面及深遠之經驗。
五、致力於全人的建立。